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2)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信用證明;(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2(投標廠商切結書)(八)無政府採購法第101至103條規定之情事,餘請參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須知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招標文件,俾瞭解履約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需現場勘查,請致電機關聯絡人米先生,電話:03-8764539分機21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組辦公室領取。地點: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本案辦理時程:
1.開標:107年01月24日下午14時00分/本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2.評選(預定):107年01月25日上午11時30分/本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3.議價(預定):107年01月26日上午11時00分/本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二)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號信箱
4.臺北榮民總鳳林分院政風室/03-8763338/鳳林郵政第8號信箱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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