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需要得延長3個月,金額2,727,613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履約期限
1年,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可提供本案採購標的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相關下列文件投標,以利資格審查:(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廠商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四)同業公(工)會會員證。(五)無政府採購法第101至103條規定之情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行政大樓一樓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履約期間膳食每天預估供應量:155人次/天(供應類別、預估數量及預算金額,請參閱作業規範-附件1)
(二)開標相關時程/地點:
1.資格審查:106年12月26日下午14時00分/本院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2.公開評選(預定):106年12月27日上午11時30分/本院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3.議價時間(預定):106年12月28日上午11時30分/本院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其他_2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電話: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政風室:電話:03-8763338/鳳林郵政第8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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