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總醫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北投45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行政大樓收發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或得以承辦資訊服務之相關業務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廠商應通過第三方驗證(如: CNS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家標準、其他具有同等或以上效果之系統或標準)。
2. 廠商應配置至少1位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可參考行政院公告之證照列表)或具有資安業務經驗(須提供證明文件供甲方審認)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3. 廠商得複委託,複委託之受託者應配置至少1位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可參考行政院公告之證照列表)或具有資安業務經驗(須提供證明文件供甲方審認)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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