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0元,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資通電軍電子作戰中心人事後勤課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件)並自行評估郵遞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406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郵遞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寄達北屯郵政90051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至1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案授課服務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部使用上級機關令頒之契約條款填註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授課教師須有下列任一證明:通資類技術士乙級證照(含以上)、等同通資類技術士乙級證照(含以上)之國際證照、通資類教學執照或通資類教學經驗達 5 年以上。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標廠商報價單。
■切結書(投標時須檢附)。
■餘詳如招標文件。(投標廠商未檢附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進入本單位人員配戴口罩;另過去14天內有發燒(37.5度(含)以上)、與大陸親友接觸或有國外旅遊史,本單位有權拒絕該人員進入。
2.國防部為強化防疫篩檢措施,針對廠商入營應提出完成3劑疫苗佐證(小黃卡),如只完成2劑疫苗注射,需自備快篩試劑並提早於開標前至水湳營區大門現場實施快篩,待快篩顯示陰性方可入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資通電軍電子作戰中心(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 電話:04-2212-41465#513250 傳真:04-2298-290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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