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
|---|---|
| 機關代碼 | A.5.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採購科林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142626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
| 傳真號碼 | (02)2314692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17 08:30 |
| 開標時間 | 108/01/17 09: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4,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3/1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國防部所屬單位依據主管機關規定修訂範本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同「投標須知」。 (2)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不及提出當期,得提出前一期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臺北郵政14-4信箱」。 5. 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或異議,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本案採折扣率報價,折扣率決標方式辦理,履約地點除新北市外,並包括契約通用條款所載地點。 10.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話:02-23142626、傳真:02-23146929)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17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