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
|---|---|
| 機關代碼 | A.5.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參謀組 |
| 聯絡電話 | (02)28937401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陽明樓 |
| 傳真號碼 | (02)289363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陽明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售價新臺幣500元,現場領標請先致電0985780395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08 10: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陽明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心戰大隊陽明樓一樓會客室內之標箱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郵政14之51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後於5個日曆天完成簽約,並於次日起50個日曆天(含)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含)廠商,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且不得有政府採購法一○三條規定之不良記錄。 2.同「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心戰大隊陽明樓一樓會客室內之標箱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郵政14之51號信箱,勿將投標文件轉交會客室、收發室人員,未投入標箱或逾時寄達信箱者視為不合格標,本大隊不予受理。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3.案內禁止僱用大陸地區、非法勞工。 4.本案預算尚未獲得,依「軍事機關採購作業規定」第二篇之壹第七點第一項規定,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在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政心戰大隊陽明樓、電話:02-2893-7401、傳真:02-2893-6387)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0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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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