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海洋委員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非營利單位則請附最近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年度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免納稅證明。
投標廠商無論為納稅或免納稅者,均須依前開規定提出納稅或免納稅證明文件,不得以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信用證明(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5款所定)文件充抵,無檢附本項證明文件者,依投標須知第78點為不合格標辦理。
(三)公立學校機構得以參與投標證明之公函代替第(一)、(二)資格文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規定辦理者,視同放棄,如其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得允許廠商更正。
(二)廠商投標時所附投標文件非機關招標文件所要求部分,機關不予審查;廠商得標後本會亦不受該超出部分文件之拘束。
(三)機關辦理現場開標、審標、評選等作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評選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評選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參加評選,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四)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之分項格未依招標規定比例填寫者,機關納入評選會議扣分考量;如經機關評選為優勝廠商且該廠商同意參與後續機關之邀請議價,則視為廠商同意決標後分項價格依招標規定之比例調整,廠商不出席議價即為不同意之意思表示(議價不成),機關依評選須知邀次一序位廠商議價或廢標辦理。
(五)投標廠商如屬免繳營業稅者,決標後之本案契約總價金,機關依決標金額扣除5%營業稅(請參閱契約條款五(一)2之規定)。
(六)本案招標期間,廠商針對招標文件內容問題,得與承辦單位洽詢(聯絡人:海洋委員會國際發展處紀小姐,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323;秘書室謝先生,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613)。
(七)108年5月27日修正招標文件詳細價目表電子檔格式(不影響原投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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