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6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350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6/03/25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陸港澳籍廠商、第三地區含陸港澳資金成分廠商及在臺陸港澳資金廠商參與。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廠商聲明非中港澳資廠商暨資金或股權變動通知義務切結書」,並檢附載明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國籍之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變更登記表);未檢附或切結書未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文件附具之前揭證明文件相關內容,於投標後如有異動,應主動通知本署,並檢附異動後之證明文件供本署審查;有不符招標文件規定之情形者,不予決標予該廠商。
(3)上述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7點。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詳如「海巡中程無人機建置計畫裝備編號、交貨及網路建置管制表」。 二、本案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涉及招標文件重大改變,投標廠商請重新付費領標,並於投標時檢附最新公告序號的領標憑據,不得檢附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三、本案第2次公開招標,因招標文件重大改變,依工程會107年2月13日函釋規定,視同重新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開標仍須受3家廠商限制等)。 四、本次更正公告,係修正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財物採購契約、系統功能需求書,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五、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四分之一日止;至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亦不得少於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六、本次更正公告,涉及招標文件異動,更正前如已領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9T01:49:2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陸港澳籍廠商、第三地區含陸港澳資金成分廠商及在臺陸港澳資金廠商參與。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廠商聲明非中港澳資廠商暨資金或股權變動通知義務切結書」,並檢附載明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國籍之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變更登記表);未檢附或切結書未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文件附具之前揭證明文件相關內容,於投標後如有異動,應主動通知本署,並檢附異動後之證明文件供本署審查;有不符招標文件規定之情形者,不予決標予該廠商。
(3)上述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