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以預算金額335萬8030元(以採購總額20%計算)為上限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籌建專屬機敏處所,提供進駐人員執行系統監控、任務協調、指揮及通信等作業,須頻繁切換電腦、麥克風、音源及視訊裝置,提升作業效率並具整體一致性規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本署大門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履約期限
建置期應於決標次日起90日內完工(全案履約期限摘述於附加說明並請詳見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摘述如下(詳契約第7條):
1. 建置期
(1) 完工履約期限:廠商需依據本案招標文件要求內容,於決標次日起90日內完成目標監控室、備勤室及機房等各項系統設備安裝、功能測試,並將完工報告書、保固維修計畫書各1式3份提交本署審查始為完工。
(2) 各履約文件交付期限:詳需求說明書。
2. 保固期
(1) 自驗收合格日起,均保固至116年12月31日止。
(2) 各保固年度定期保養、系統設備維修(護)、教育訓練及履約文件交付等履約期限詳需求說明書。
3. 維護期:
(1) 自117年1月1日起,迄119年12月31日。
(2) 各維護年度定期保養、系統設備維修(護)、教育訓練及履約文件交付等履約期限詳需求說明書。
二、修正投標須知第12點、需求說明書第壹拾-五、投標標價清單附註二、採購契約第14條第3款第4目,詳修正對照表。
三、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四分之一日止;至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亦不得少於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