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年內或至總訂購數量達預估數量為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其他:附加說明
一、各階段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立約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會同訂約機關抽驗彌封投標留存男、女款樣鞋各3雙送交公信機關依契約所載檢驗項目辦理試驗。
2.立約商應於樣鞋送交第三方公正檢驗單位檢驗次日起45日內,送交第三方公正檢驗單位檢驗報告正本予訂約機關審查(檢驗所需海巡皮鞋及費用由立約商負責)。
3.立約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內,提供海巡皮鞋套量鞋計13組供機關自行套量 (如交貨地點一覽表)。
4.各訂單交貨期限依評選須知貳、一、(三)、2.及服務建議書所定交貨期限完成交貨。
二、立約商應於驗收合格之次日起10日內(外離島14日內),依適用機關指定單位完成配送及簽收。
三、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截止投標時間誤植,已於113年5月27日更正完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