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於契約有效期屆滿前,得以換文方式洽原承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作業,後續擴充應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執行採購,後續擴充預估數量為6,000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8/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內,提交滑扣式腰帶10條(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工程會「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證明文件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預算金額1條單價預算為新臺幣(以下同)220元,預估數量15,000條。
二.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提交樣品:
立約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內,提交滑扣式腰帶樣品共10條(其中4條送檢驗,6套由訂約機關備驗及存查)予訂約機關辦理樣式審查。
2.各批訂單履約期限如下:由適用機關依實際型號(尺寸)及數量之需求,經適用機關通知次日起於下列所訂期限內完成腰帶之製作並備文通知適用機關驗收:
(1)每張訂單每次最低採購數量為10條,最高採購數量為15,000條。
(2)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0條以下者,履約期限為14日。
(3)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1條以上未達1,000條者,履約期限為28日。
(4)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01條以上未達5,000條者,履約期限為60日。
(5)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5,001條以上未達10,000條者,履約期限為90日。
(6)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000條以上者,履約期限為100日。
*109年5月25日變更招標規範三、測試方法:(一)結構與製作:拆析、目視及相關儀器檢驗之第1.帶身皮料材質檢驗方法,原訂CNS 1272 K6116改為得以放大鏡、顯微鏡分析或其他適當檢驗方式,擇一檢測。(詳變更之招標規範暨修正對照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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