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於109年12月31日前,得以換文方式洽原承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作業,後續擴充預估數量為700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提交樣服(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工程會「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證明文件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營業項目應包含C302010織布業、C303010不織布業、C306010成衣業、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或ZZ99999其中一項。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預算1套單價預算為新臺幣(以下同)1,500元,預估數量1,300套,總預算金額為195萬元整。
二.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提交樣服:
(1)立約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提交防寒夾克及防寒背心樣服共5套(2套送檢驗,3套由訂約機關備驗及存查)予訂約機關辦理樣式審查。
2.各批訂單履約期限如下:由適用機關依實際型號(尺寸)及數量之需求,經適用機關通知次日起於下列所訂期限內完成防寒背心暨防寒夾克之製作並備文通知適用機關驗收:
(1)每張訂單每次最低採購數量為3套,最高採購數量為1300套。
(2)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0套以下者,履約期限為30日。
(3)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1套以上未達500套者,履約期限為60日。
(4)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501套以上未達1000套者,履約期限為90日。
(5)每張訂單採購數量為1001套以上者,履約期限為120日。
(6)適用機關於型號(尺寸)有招標規範所訂以外之特殊需求時,每張訂單履約期限依本目各點延長7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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