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5.與證券或其他金融工具之發行、銷售、購買或移轉有關或與中央銀行服務有關之金融服務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5.與證券或其他金融工具之發行、銷售、購買或移轉有關或與中央銀行服務有關之金融服務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廠商資格摘要
專業服務證券經紀商資格:
(一)具證券經紀商資格,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全國擁有至少5處營業據點(包括總公司),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擁有專業產業研究團隊,並定期出版產業研究報告或刊物者。
(四)最近一年未受證券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之處分(期間如有合併者,自合併日起算),並檢具切結書。
(五)截至參加投標時已知無營業之轉讓或被合併而有消滅之虞,並檢具切結書。
(六)廠商納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七) 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證券商規劃與執行上市上櫃(含興櫃)公司股票交易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