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4201 Wiscosin Avenue, N. W. Washington, DC 20016 U.S.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1 Wiscosin Avenue, N. W. Washington, DC 20016 U.S.A.
開標地點
4201 Wiscosin Avenue, N. W. Washington, DC 20016 U.S.A.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1 Wiscosin Avenue, N. W. Washington, DC 20016 U.S.A.
廠商資格摘要
領有中華民國政府或領有其他外國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之航空服務業者。
附加說明
駐美國代表處一年期公務機票採購規格說明
一、 廠商資格:從事機票販售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旅行業者。
二、 履約期間: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1年。
三、 決標方式:單價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本案預估年採購機票160張)。
四、 航程:自華府或美國境內其他城市經(轉)美國境內機場直飛桃園國際機場來回航線。
五、 艙等:美國境內經濟艙、國際線商務艙。
六、 票價:履約期間內機票單價為固定金額(含機票費、稅金、燃料費、機場規費等一切費用)。
七、 訂票方式:得標廠商須於美國東岸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8時提供訂票聯繫窗口,由本處同仁向得標廠商訂票。訂票後,訂票名單中倘有人員更換、增減或全團因故不克成行取消訂位,得標廠商同意配合相關票務作業,本處無須另支付罰款。訪團往返出發日之前,得標廠商同意配合訪團成員及本處要求,更改美國國內行程或往返日程,本處無須另支付罰款。
八、 確認訂位狀態:得標廠商須於訪團出發前提供每位團員訂位航班資訊,包括每段航程已確認之座位號碼。
九、 付款方式:本處於訪團行程結束並收妥各項核銷單據報請外交部核銷後,由外交部逕將款項匯入得標廠商指定帳戶。
十、 其他:為因應可能發生之緊急狀況(如班機臨時取消或無法登機等情形),得標廠商須提供24小時緊急連絡窗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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