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駐外機構 |
|---|---|
| 機關代碼 | A.3.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葉立傑 |
| 聯絡電話 | (213)3891215#122 |
| 機關代碼 | A.3.3 |
| 單位名稱 | 駐洛杉磯辦事處 |
| 機關地址 | 9993731 Wilshire Blvd. ,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U.S.A. |
| 聯絡人 | 葉立傑 |
| 聯絡電話 | (213)3891215#122 |
| 傳真號碼 | (213)38332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機關認為不適合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731 Wilshire Blvd. ,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U.S.A.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16 17:30 |
| 開標地點 | 3731 Wilshire Blvd. ,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U.S.A.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731 Wilshire Blvd. ,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U.S.A.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雙方簽約起180天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駐外機構適用當地法律規範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在美國加州註冊及具備有效之加州建築材料測試(Material Test)專業證照,應熟悉加州政府有關ASCE-41法條相關規定;(二)曾承作前述ASCE-41下有關地震補強之第三階段(Tier 3)建築材料檢測之經驗;(三)熟悉加州商用建築物地震補強工程建材測試資料之送驗程序;(四)應檢附文件:1. 廠商投標聲明書(正本);2. 公司納稅證明文件;3. 廠商信用保證;4. 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及採購標單);5. 資格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地點:4401 Wilshire Blvd., Los Angeles, CA 90010.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可以書面方式或電子郵件詢問(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駐外機構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