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日本國東京都港區白金台五丁目二十番二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日本國東京都港區白金台五丁目二十番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日本國東京都港區白金台五丁目二十番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1.需為日本政府核准設立之合法公司
2.業務內容需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
3.具履約能力
4.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各項情形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公司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向日本政府最新一期納稅證明
3.營業內容及過去營業實績等相關資料
二、勞務內容需按本處"清掃業務仕樣書"辦理,如需索取請洽本案聯絡人
三、有意參加者請備妥同意投標申告書及相關文件於108年5月31日前寄至本處
四、為配合網站系統,本公告所列預算金額為新台幣,惟實際履約時將以日幣支付(暫以台灣銀行108年5月21日即期買入牌告匯率0.2832換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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