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55 East 63 rd Street, Westmont IL 60559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 East 63 rd Street, Westmont IL 60559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廠商以當地契約範本並依我方要求修改之
開標地點
55 East 63 rd Street, Westmont IL 6055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 East 63 rd Street, Westmont IL 60559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廠商以當地契約範本並依我方要求修改之
廠商資格摘要
需美國政府立案合法註冊信譽良好之保險經紀公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須檢附報價資料:
1. 總價之報價單
2. 當地政府核准之營業執照影本
決標方式:
非複數決標,以合於招標規格,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合於招標規格之投標廠商,其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格標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兩標單價相同且均在底價之內而同為最低標時,其比減價格數未達三次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一次,以較低價者決標,比減價之價格仍相同者,逕行抽籤決定之。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其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美元兌新台幣以當月匯率1:30.18計算之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