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
| 機關代碼 | A.29.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軟體採購辦公室 |
| 聯絡電話 | (02)66002558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
| 傳真號碼 | (02)660067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00,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貳億元(200,000,000元)整,後續擴充之辦理期限自115年至116年,以本案公告內容範圍為上限。招標機關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以本案公告之項目範圍內及原契約價格,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增購。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5/04/02 |
| 原公告日 | 115/04/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是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4/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4/2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33號14樓(創新廳)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基於採購交易安全及擔保廠商依約提供服務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33號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本署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決標日為起始日起算一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非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採購,且訂價過程已將資通訊服務業薪資年增率納入考量。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商號、行號。(投標須知第39點)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3)投標廠商須實施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應通過國家標準CNS 27001或國際資訊安全管理標準ISO 27001之驗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由投標須知附件一-廠商投標文件產生系統中登錄填寫並列印出紙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且書面投標廠商應檢附)。 (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7)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與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其文件並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例如:結算證明書、授權證明書、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訂購單。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 附加說明 | 115/04/02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次變更招標文件為「投標須知附件二-規格清單」,請配合重新下載。 規格清單之公告底價欄位漏未填寫,爰辦理更正公告作業。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04月0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04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04月0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各類資訊(服務)採購之共通性資通安全基本要求參考一覽表」內針對雲端服務「提供服務商」,建議須具備ISO/CNS 27001證書之要求,已於113年8月1日正式施行,故投標廠商自本採購案起須具備ISO/CNS 27001證書,該證書於資格審查日時應在有效期內(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四十一點)。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4/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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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