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
| 機關代碼 | A.29.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軟體採購辦公室 |
| 聯絡電話 | (02)66002558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
| 傳真號碼 | (02)660067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00,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肆億元( 400,000,000元)整,自114年至115年,以本案公告內容範圍為上限。本署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以本案公告之項目範圍內及原契約價格,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增購。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是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0/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0/08 09:3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33號14樓(創新廳)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基於採購交易安全及擔保廠商依約提供服務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33號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自本署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決標日為起始日起算一年。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非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採購,且訂價過程已將資通訊服務業薪資年增率納入考量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商號、行號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4)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由投標須知附件一-廠商投標文件產生系統中登錄填寫並列印出紙本) (四)允許外國廠商投標者: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與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其文件並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投標須知附件七)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例如:結算證明書、授權證明書、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訂購單。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資格審查 開標時間:114年10月8日(三)上午9時30分 開標地點: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33號14樓(創新廳) 2.價格審查 開標時間:114年10月9日(四)下午14時00分 開標地點: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33號2樓(Living Lab+)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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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