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A.27.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規格:劉佳其;程序:紀丹斐 |
| 聯絡電話 | (06)5051001#7126;2730 |
| 機關地址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
| 傳真號碼 | (06)50513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A.27科技部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5,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06 11:00 |
| 開標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至各項作業審議完無待解決事項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專案負責人須具有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執業技師資格,並具10年以上實務經驗。 4.計畫主持人或專案負責人應檢具證明文件影本: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 5.工作團隊主要工作成員(含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園區開發給水與電力工程規劃設計具7年以上實務經驗各1名。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 (請投標廠商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公司執照政府亦不再核發,兩者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說明如下: A.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專案負責人須具有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執業技師資格,並具10年以上實務經驗。 B.依廠商特性應檢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a.技師事務所: i.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 ii.有效期技師之公會會員證。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涵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 ii.有效期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iii.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 iv.有效期環境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之公會會員證。 C.計畫主持人或專案負責人應檢具證明文件影本: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 D.工作團隊主要工作成員(含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園區開發給水與電力工程規劃設計具7年以上實務經驗各1名。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切結書。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服務建議書1式15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補正。) 8.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 //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紀小姐收。 三、本案履約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至各項作業審議完無待解決事項(預估106年12月31日前)。 四、本案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 五、製作契約費用由得廠商負擔。 六、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工作需求說明書及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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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