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2205 已決標公告

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羽球館整修工程統包案

文化部 決標日:108/0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百輝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000,000
原始預算
$ 44,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
機關代碼 A.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家華
聯絡電話 (02)85126581
機關代碼 A.25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人 楊家華
聯絡電話 (02)85126581
傳真號碼 (02)8995648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預定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00萬元(含稅)為上限。 (2)預定工作事項為依法辦理本案建築物之相關建築執照、證明或許可等請領及簽證之相關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將針對位於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西側之羽球館進行整修,以因應後續建築物內部搭設4DView攝影棚之使用。整體設計為提供未來內部搭建4DView攝影棚之機能,故就現有空間需依法設計、簽證、補強、整修既有建築物,修繕機電、給排水、空調、照明、消防等基礎設施,並專業隔音裝修,使能達到隔音效果,避免內外部所產生之噪音互相干擾,建構專業及優質之攝影棚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6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須具備設計及施工等專業資格,投標廠商得採兩者共同投標方式,或以施工專業部分為主,採單獨投標,另將設計專業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方式辦理。資格簡要如下,詳細資格說明及應附之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8點: 1.共同投標: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依法核准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就施工專業(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部分單獨投標,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將設計專業(依法核准開業建築師)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 3.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分包廠商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6.更正需求說明書現勘日期,未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文化部
機關代碼 A.2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家華
聯絡電話
(02)85126581
機關代碼
A.25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人
楊家華
聯絡電話
(02)85126581
傳真號碼
(02)8995648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預定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00萬元(含稅)為上限。 (2)預定工作事項為依法辦理本案建築物之相關建築執照、證明或許可等請領及簽證之相關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將針對位於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西側之羽球館進行整修,以因應後續建築物內部搭設4DView攝影棚之使用。整體設計為提供未來內部搭建4DView攝影棚之機能,故就現有空間需依法設計、簽證、補強、整修既有建築物,修繕機電、給排水、空調、照明、消防等基礎設施,並專業隔音裝修,使能達到隔音效果,避免內外部所產生之噪音互相干擾,建構專業及優質之攝影棚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6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須具備設計及施工等專業資格,投標廠商得採兩者共同投標方式,或以施工專業部分為主,採單獨投標,另將設計專業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方式辦理。資格簡要如下,詳細資格說明及應附之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8點: 1.共同投標: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依法核准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就施工專業(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部分單獨投標,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將設計專業(依法核准開業建築師)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 3.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分包廠商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6.更正需求說明書現勘日期,未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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