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除新增項目外,得以雙方換文方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免經議價會議。
預估擴充之金額:新臺幣 800萬 元。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80 - 重建臺灣藝術史2.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辦理,並採文化部訂頒「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114.7.30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團體、學校,任一符合即可)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經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議價日期均另訂。
二、本案需求單位聯絡窗口為本館研究組林先生(04)23723552分機343、傳真(04)23721195、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三、屬非營利法人團體、學校或公司行號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文件如下:
(一)資格文件: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採購價標單(含詳細價目表)。
3.服務建議書一式11份。
4.電子領標憑據。
5.參與政府採購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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