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行政區櫃檯或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屬非營利法人團體、學校、自然人或公司行號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文件如下:
一、資格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其他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採購價標單(含詳細價目表)。
(三)企劃書一式7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需經評審;評審會議時間及議價日期均另訂。
二、需求單位聯絡窗口請洽本館展覽組賴先生(04)23723552分機302、傳真(04)23721195、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三、本案於112年6月26日修正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如下:原招標文件3-2需求規範書附件1誤植勘誤,招標文件3-6需求規範書附件5漏傳補上傳,並延長等標期1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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