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歷史博物館 |
|---|---|
| 機關代碼 | A.2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廖康任 |
| 聯絡電話 | (02)23610270#216 |
| 機關代碼 | A.25.6 |
| 單位名稱 | 國立歷史博物館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 |
| 聯絡人 | 廖康任 |
| 聯絡電話 | (02)23610270#216 |
| 傳真號碼 | (02)238987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4/06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得標次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8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可提供本資訊勞務採購之合法立案公司工商行號、團隊(如工作室)等。(具履約能力之合法設立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紀錄證明。 注意:依臺灣票據交換所「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規定,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 5.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公開取得機關。依採購法第七十六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30。 招標文件疑義、異議之所轄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49。 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 招標文件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email protected])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歷史博物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