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灣戲曲中心臺灣國樂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或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國內各大專校院或學術機構,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本案公告之開標時間及地點僅為資格審查,評選日期及地點確定後將另行通知送件審查合格廠商到場簡報。
三、114年度經費總預算尚未完成審議程序,若所需經費預算依法定程序全部或一部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中心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本中心臺灣國樂團演出規劃科陳小姐,聯絡電話︰02-88669600分機145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