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107年度廠商辦理情形良好者,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惟後續擴充以延長合約半年為限,其金額不逾預算金額新臺幣2,226,000元(含稅)(議價程序不得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南京路449之1號(本處267棟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南京路449之1號(本處行政室)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 年12 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設立,所營事業項目列有人力派遣業之廠商。
附加說明
1.開標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縣市主管機關發布不上班通知則順延至次日上班日同時間
開標。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自行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評選會實際日期本處將於開資格標時一併宣布或另行通知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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