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
| 機關代碼 | A.25.100.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周先生 |
| 聯絡電話 | (06)3568889#2251 |
| 機關地址 |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 傳真號碼 | (06)35649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9/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9/22 10:00 |
| 開標時間 | 110/09/22 15:30 |
| 開標地點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會議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萬8,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30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產品規格文件: (3-1)應檢附規格審查表及佐證文件(以原廠、合法代理廠商產品型錄或說明書為主,並檢附產地證明,產品規格若於產品型錄或說明書上未載明,請檢附原廠或原廠在臺分公司或臺灣區總代理開立之規格確認書,以佐證規格符合本案需求)。 (3-2)產品型錄、說明書內容等相關資料須證明與本案「規格說明書」採購項目之規格及功能相符。 (3-3)佐證文件請編列頁碼,並逐項特別顏色標示註明與規格審查表對應之項次;如未檢附規格審查表或無法對照證明者,視同規格不符合。 (3-4)投標標的規格如有1項(含)以上不符合規格審查表所列規格者,即為不合格。 (4)比(議)價單(正本)。 (5)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6)押標金繳納證明(如採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者,請列印「線上繳納押標金交易明細」附於投標文件檢送)。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三、本採購如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8條第29款規定辦理。 四、為配合中央政府防疫政策,本館將視防疫需要,彈性執行下列作業:調整開標、議價及評選(審)作業地點,評選(審)之議價改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進行,會議如須簡報一律改以視訊方式辦理,請投標廠商預為因應及配合防疫措施。 五、後續將視疫情變化滾動性調整,請密切注意機關官網訊息公告或通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9/22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