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金額228萬529元,另保留「預算金額」減去「契約金額」之餘款,用於本部衛生福利大樓天花板更新、修復與補強等大樓缺失修繕相關工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2樓205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秘書處採購科,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提交相關文件(因系統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欄位)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北市、新北市或其毗鄰縣市)。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屬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者
(1)營造業登記證書。
(2)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第2項規定,手冊上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承攬)。
2.屬於「土木包工業」者
(1)承攬工程手冊。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本部不收費。
二、本案需求規格聯絡人:本部秘書處朱小姐 電話:(02)85906591
三、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採購案名、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以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四、本採購案應繳押標金新台幣25萬元整。
五、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687萬4,795元整。,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案分為2階段施工,第1階段為「防水及整修工程」,第2階段為「滲漏水及修繕維護工程」,工項詳如施工圖說、標單(總表、詳細表、單價分析表)等;並保留減項施作之權利。
七、本案詳細之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於決標之日起7日曆天內提交整體施工計畫及整體品質計畫;本案分為2階段施工,分別自機關通知之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
(二)第1階段工程應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第2階段工程除「太陽能光電系統維護保養工作」外,應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三)第2階段工程之「太陽能光電系統維護保養工作」應自機關通知之當季起每季維護保養1次,共執行5年20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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