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間,107年度派遣人員之薪資,依本署政策調整,薪資調增以3%為上限,勞保、職業災害保險、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健保、勞工退休金、年節獎金、年節獎金之健保補充保費及營業稅配合本署政策調增之薪資作調整,計需增加14萬5,146元(以派遣人員107年1月起調薪3%計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中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五十七、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及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
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
正本供查驗)。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即營業項目代碼應為IZ12人力派遣業項下之相關行業)。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依法應繳納營業稅者,應以提供營業稅繳稅證明為優先;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力派遣廠商切結書(正本)(詳如本
案需求說明書附件2)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提供書面文件親領或郵寄。供遞送之電傳號碼/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6年12月25日下午5時30分。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中區會議室
本案押標金:無。
本案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5%。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12月25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秘書室。
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請廠商詳閱招標文件,本案承辦人及連絡電話:莊先生02-26531825
請廠商隨時注意異動公告
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自107年1月1日起(若決標日逾107年1月1日,則以實際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並以本署通知日開始履約至107年12月31日止)至107年12月31日止(日曆天),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提醒: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應加總廠商管理費用、營業稅及派遣人員薪資等固定費用後,填報以國字大寫詳填於「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廠商投標總標價欄位。
■本採購案:總價決標。
■投標標價清單:本清單1至8項採固定金額(新臺幣421萬1,703元)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不得修改(如有修改列入不合格標)。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及營業稅報價,並加總前述固定金額合計報價。
■標單:本標案以投標標價清單之項次9「管理費」之該項總價之高低為競標之依據,本案以「管理費」之該項總價訂定底價,且係以「管理費」之該項總價金額進行競價議價,「管理費」之該項總價上限8萬6,400元,標單報價逾前揭金額(8萬6,400元)者,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