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以「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研究」、「社會工作」或「輔助科技」等相關項目為成立宗旨或任務者。
■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應設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系所。
■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機關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立案證書)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二)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
附加說明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提供書面文件親領或郵寄。供遞送之電傳號碼/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5年9月5日下午5時30分。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中區會議室
本案無押標金。
投標文件須於105年9月5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秘書室。
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請廠商詳閱招標文件,本案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陳小姐02-26531899
請廠商隨時注意異動公告
此次更正公告為標案名稱更正;我國輔具服務整合與租賃模式:檢討與推動計畫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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