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016-GH 已決標公告

委託處理各類保險費繳款單據印製寄發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0,400
原始預算
$ 4,998,182
底價金額
$ 4,700,000
決標折數
98.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6302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南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6302
傳真號碼 (06)224429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給付條件續約1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499萬7,545元,並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06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9 17:30
開標時間 107/10/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9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2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70499台南成功路郵局第210號信箱或送達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法之廠商,並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可自107年10月19日起至107年10月29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洽領招標文件或附回郵信封(大於30公分*40公分)由本組寄送(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廠商請自行估算往返郵寄時程,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自行負責)。請投標廠商預先考慮提早(領)投寄。(二)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張先生(電話:06-2245678轉分機8242)洽詢,如對本案之作業規範等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承保一科謝小姐(電話:06-2245678轉分機6302)洽詢。(三) 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南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6)2244402,傳真:(06)224442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6302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南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6302
傳真號碼
(06)224429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給付條件續約1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499萬7,545元,並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06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9 17:30
開標時間
107/10/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9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2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70499台南成功路郵局第210號信箱或送達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法之廠商,並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可自107年10月19日起至107年10月29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洽領招標文件或附回郵信封(大於30公分*40公分)由本組寄送(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廠商請自行估算往返郵寄時程,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自行負責)。請投標廠商預先考慮提早(領)投寄。(二)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張先生(電話:06-2245678轉分機8242)洽詢,如對本案之作業規範等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承保一科謝小姐(電話:06-2245678轉分機6302)洽詢。(三) 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南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6)2244402,傳真:(06)224442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9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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