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10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設備安裝、測試且符合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須登記從事有關「E601010 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等業務,並持有相關業別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2.廠商納稅證明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案規格\資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許晏菁\葉弘年,聯絡電話:07-2315151#3123、#3122。投標廠商如對招標內容不清楚,可洽聯絡人了解。
2.為防止未勘察現場投標之缺失,投標廠商請務必現場勘察。廠商未實地勘查而逕予投標者,視同已勘查完成並了解招標標的相關作業,不得以未實地勘查據為理由而推諉責任。
3.驗收合格日起廠商全責保固3年(包括:購置設備等硬體之每季保養及故障修繕、系統障礙排除、諮詢服務等)。
4.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電話:07-2315151-3123,傳真:07-2313363。
5.檢舉電話:(07)2317658;傳真(07)2317689。
6.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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