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開標地點
本署臺北業務組9樓第1會議室(台北市許昌街17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掛號寄達臺北南陽郵局第844號信箱2.專人送達本業務組綜合行政科(臺北市許昌街17號9樓)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政府登記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私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機構及團體:法人登記書、設立登記證明。
▓營利事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及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業務組主辦單位綜合行政科彭小姐查詢,電話:(02)2348-6621。
(二)、為利廠商於得標後順利履行本採購契約,請視需要親臨現場或電洽本業務組瞭解實際作業情形。地點:台北市許昌街17號8樓(壽德大樓8樓綜合行政科),業務規格聯絡人:劉小姐,電話:(02)2348-66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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