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7-KL 已決標公告

東區業務組1樓外牆飾面安全整修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臥雲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40,000
原始預算
$ 2,570,000
底價金額
$ 2,4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5 - 其他鋪地板, 牆面及壁紙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淑華
聯絡電話 (03)8332111#210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簡淑華
聯絡電話 (03)8332111#210
傳真號碼 (03)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26 17:30
開標時間 106/04/27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8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登記合法之廠商,並於投標時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並僅限登記於花蓮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方可承攬(營造業法))。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取時間自106年04月19日8:30起至106年04月26日17:30止(於辦公時間內洽領) 1.至本署東區業務組2樓綜合行政科領取。 2.請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72元)並計算郵遞時程寄至本署東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免費索取,(惟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應自行負責。3.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 二.
其他 1.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作業規範等。3.本案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張錫杰先生電話03-8332111轉216 傳真03-8332011。4.本案委由歐陽昇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規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03-8575196歐陽建築師。5.廠商未實地勘查而逕予投標者,視同已勘查完成並了解招標標的相關作業,不得以未實地勘查據為理由而推諉責任。 備註:本次更正公告,重新上傳「施工圖說」檔案,等標期延長8日,並配合更改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淑華
聯絡電話
(03)8332111#210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簡淑華
聯絡電話
(03)8332111#210
傳真號碼
(03)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26 17:30
開標時間
106/04/27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8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登記合法之廠商,並於投標時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並僅限登記於花蓮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方可承攬(營造業法))。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取時間自106年04月19日8:30起至106年04月26日17:30止(於辦公時間內洽領) 1.至本署東區業務組2樓綜合行政科領取。 2.請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72元)並計算郵遞時程寄至本署東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免費索取,(惟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應自行負責。3.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 二.
其他
1.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作業規範等。3.本案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張錫杰先生電話03-8332111轉216 傳真03-8332011。4.本案委由歐陽昇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規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03-8575196歐陽建築師。5.廠商未實地勘查而逕予投標者,視同已勘查完成並了解招標標的相關作業,不得以未實地勘查據為理由而推諉責任。 備註:本次更正公告,重新上傳「施工圖說」檔案,等標期延長8日,並配合更改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6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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