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昆陽街161-2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秘書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詳附加說明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視各分項計畫研究重點(參照下表或附錄一)提報內容核定及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一)序號1-4: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二)序號5: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三)序號6-7: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四)序號8: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
3.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五)序號9-22: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
3.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4.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附加說明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
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如:會員證)。
■前述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
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一份)。
五、每一投標計畫之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正本一式二份)、標價清單(正本一份)及「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正本一份)。
六、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一份)(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
【僅限跨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廠商)共同申請整合型研究計畫者繳交,申請其他單項(非整合型)研究計畫者免交。】
其他: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日起(如於107年決標,則履約期限自108年1月1日開始起算)至10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投標廠商針對單一研究重點所提報之計畫經費,不得逾該分項研究重點所示之預算金額上限,投標廠商報價超過該分項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本案規格聯絡人:如需求說明書附錄一研究重點。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MOHW108-FDA-D-113-000450局部作用製劑學名藥療效相等性驗證方法研析計畫
品項名稱_2
MOHW108-FDA-M-113-000552智慧科技醫療器材查登文件優化指導
品項名稱_3
MOHW108-FDA-B-113-000511推動建立醫療器材來源流向管理機制計畫
品項名稱_4
M-113-000551行動輔具醫療器材之安全效能暨管理趨勢研究
品項名稱_5
MOHW108-FDA-D-113-000435台灣藥業產能國際鏈結計畫
品項名稱_6
MOHW108-FDA-D-113-000430國內非處方藥品使用及建構國際法規管理
品項名稱_7
MOHW108-FDA-D-113-000433全面推動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易讀易懂計畫
品項名稱_8
MOHW108-FDA-B-113-000531醫療器材審查人員核心培訓計畫
品項名稱_9
MOHW108-FDA-F-113-000331食品非預期反應研析及衛教
品項名稱_10
MOHW108-FDA-F-113-000341食品標示管理體系效能提升
品項名稱_11
MOHW108-FDA-F-113-000371推廣全民食安科學知識與教育
品項名稱_12
MOHW108-FDA-B-113-000541含特殊成分醫療器材國際管理模式與審查規範之評估研究
品項名稱_13
MOHW108-FDA-B-113-000131無菌藥品品質管理模式精進及稽查員稽查技能精進之研究
品項名稱_14
MOHW108-FDA-D-113-000133精進藥品GMP/GDP管理制度達國際PIC/S標準之研究
品項名稱_15
MOHW108-FDA-F-113-000221食品藥物科技計畫績效策進評析
品項名稱_16
MOHW108-FDA-F-113-000312原料之食用安全性評估
品項名稱_17
MOHW108-FDA-D-113-000451新藥臨床試驗委託審核及監督管理機制研究
品項名稱_18
MOHW108-FDA-B-113-000522綜整新南向國家醫材法規研究計畫
品項名稱_19
MOHW108-FDA-B-113-000512優化必要性醫療器材預警機制計畫
品項名稱_20
MOHW108-FDA-B-113-000532推動智慧化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管理機制
品項名稱_21
MOHW108-FDA-B-113-000542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電子化送件系統試行暨推廣計畫
品項名稱_22
MOHW108-FDA-B-113-000151國外醫療器材廠實地檢查之品質精進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