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
| 機關代碼 | A.2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 南港區 昆陽街161-2號 |
| 傳真號碼 | (02) 26531309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8/03/08 11:00 |
| 原公告日期 | 108/02/2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南港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97355421 |
| 廠商名稱 | 三杰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高平里龍源路30巷12號3樓 |
| 廠商電話 | (03) 4719111 |
| 決標金額 | 304,3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8/03/13 - 108/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84879988 |
| 廠商名稱_2 | 儀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8年度天平、定量瓶及微量吸管等中小型儀器校正保養」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三杰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304,300元 |
| 底價金額 | 402,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04,3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儀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353,69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8/03/13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8/03/27 |
| 契約編號 | 108TFDA-A-51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04,300元 |
|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 本次底價係依去年不同廠商小額採購單價總和86%訂定,開標結果為核定底價75.69%,經該廠商依限提出說明表示,本案為多種小型儀器校正保養案,屬勞務性質,往年各科分開辦理採購,導致每次校正儀器數量有限,廠商需付出較高之人力及時間成本,本年度已整合採購後之儀器數量與校正週期,廠商表示可預排人力,且該公司自備相關校正儀器與專業人力,可降低校正之儀器與人力成本,評估說明尚稱合理,經核定決標予該廠商。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2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 附加說明 |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暨第3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因投標廠商未達3家,爰依該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 2.開標結果,「三杰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304,300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高於百分之七十),檢討底價無偏高情形,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當場請廠商提出說明予本署,廠商於期限內提出說明且說明合理者,照價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依鈞長批示之日期為決標日,另做決標紀錄;說明不合理或未於期限內提出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主持人當場封存底價並宣佈保留決標。 3.廠商「三杰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依限提出說明,經請購單位(研檢組)審查表示評估其說明尚屬合理,應可符合本案需求,建議決標予該廠商。本案並於108年3月13日經簽奉核准,同意以新臺幣304,300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新臺幣402,000元整(比率約為75.69%),決標予「三杰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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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