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7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6)2795019#1516 |
| 機關地址 |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
| 傳真號碼 | (06)27963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100元 |
| 付款方式 | 現金至出納繳交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8 10:30 |
| 開標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第二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36000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1月1日至117年10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2.醫療器材許可證。 3.屬第一等級(具滅菌或具量測功能者)、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應檢附衛福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一) 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1標為限,違反前述規定者,開標前或開標後發現,所投標不予接受,本案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就本案簽署代表人不得為本案其他投標廠商之授權簽署代表人,否則不予接受。 (二) 若2家以上(含2家)投標廠商使用同一個電子繳交憑證者,該2家以上(含2家)投標廠商均視為資格不符廠商。 (三) 現場領標之投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四)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支付)。 電話:06-2795019轉1516 2.郵遞發售: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止,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購領文件寄達日期是否影響投標時限,若逾投標時間,則視為無效標。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裕忠 路539號5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以現金袋方式郵寄)。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 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名稱,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 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機關於收件後,隨即寄發招標 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足郵資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形,恕無法 寄發招標文件,寄發文件重量約300公克)。 3.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五) 投標文件應包含以下文件,並請依下述方式投標: 1.請依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順序排放裝入投標標封;應含 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各項證件影本、押標金票據、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電子領標者「廠商電子 繳交憑證」或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 內容之紙本、切結書、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查詢繳納或退還押 標金、保證金同意書、投標授權書、I-P-I-004-05 委外廠商 保密切結書 v2.0、I-P-I-013-03 資通委外自我評鑑表_中 低、物聯網設備_建置或維護時進行場域資產設備盤點V2 等資料一併裝入。 2.標封得加註「投標廠商名稱(請註明統一編號)、地址」密 封後投標。 (六) 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 領費用概不退還,若因故停標而不再續辦時,廠商得於公告停標之 次日起10個辦公日內,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圖說及購領收 據,請求退還購領費用,逾期不予受理。 (七) 履約中如有損壞院內相關設施設備部分,由廠商負責修復並負 擔所需費用。 (八)本案聯絡人:醫事檢驗科吳小姐06-2795019#1078、總務室蔡先生#1516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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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