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至本院出納繳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審查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廠商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四)投標廠商應持有「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登記證書(營業範圍E801070)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廚具同業公會證明。(六)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二、其他審查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2、押標金查詢同意書、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電子領標憑據(或購買標單證明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2.契約條款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4.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5.投標授權書6.切結書(1、2)7.投標廠商聲明書8.投標標價清單書9投標信封封10.圖說11.文件清單 12.押標金查詢同意書13單價分析表。
二、規格聯絡人:營養室吳小姐,電話:049-2550800轉2803,傳真:049-2567789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三、履約期限:
1.水溝相關設施部分: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完成交貨及安裝。
2.與消防檢驗相關之週邊設備:自機關通知日起90日曆天完成交貨及安裝。
3.屋頂抽風機(含風車鐵架安裝):需配合原工程屋頂進度,自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完成交貨及安裝。
4.本案需於106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裝。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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