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胸腔病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0日曆天完成交貨安裝及系統建置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通過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機構服務能量登錄,類別需為「資訊安全服務項目」,項目需包含資訊安全防護能力分析與評估、網路傳輸安全防護服務、資訊安全教育訓練等資訊安全服務,並提供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仁德院區。
2.規格連絡人:本院醫事行政室資訊組06-2705911分機3157林先生。
3.決標後需提供團隊技術人員名冊及相關證照,及勞健保證明,證明承攬建置能力。
4.決標後應簽署委外廠商保密切結書,參與本案相關人員應填寫委外廠商人員保密切結書,並完成委外廠商資安規範查核。
5.本案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投標標的不得為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本專案所涉及成員不得為大陸廠商與具陸籍身分之人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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