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事檢驗師之執業執照影本。
2.具有TAF或CAP認證之實驗室。
3.自行執行檢驗項目須超過本案總項目數量65%以上,須提供111或112年度參加能力試驗之結果紀錄證明或具備醫學領域實驗室認證證明。
4.檢附檢驗儀器設備之證明文件(含廠牌、型號)及檢查報告內容範例等書面相關資料,俾供審查及參考。
5.其餘應檢附文件請詳閱廠商資規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檢驗科薛主任,電話(082)-332546#11688。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適逢天災,本機關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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