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履約期限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實際採購金額達決標總額止,如契約期滿或實際採購金額達決標總額,機關於業務需要,廠商應依原契約價格繼續供貨2個月(各項目後續擴充數量詳如『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購置醫療用氣體乙批』擴充金額:新台幣696,900元)。機關得以免召開議價會議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綜合醫療大樓8樓視訊會議室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項目須符合公告及投標須知之規定者)。
2.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者,請洽國稅局取具營業稅免稅證明書。
3.押標金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專任藥師(生)執業執照。
6.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附加說明
1.規格問題請洽本院藥劑科陳小姐,電話082-332546-11290。
2.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本機關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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