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總務室1F會議室】970花蓮縣花 蓮市中正路60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5/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1F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2年止或契約履約上限金額用罊或契約金額餘不足支應最低購買單位止。2.餘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林小姐(03)8358141分機1302
2.規格聯絡人:藥劑科張耀隆藥師(03)8358141分機3210
3.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次日起2年止或契約履約上限金額用罊或契約金額餘不足支應最低購
買單位止。
(2)契約期間與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藥品聯合招標共同供應契約之決
標品項相同者,應終止本契約,但若本契約單價較低者則不在此
限,機關得以本契約價格續辦採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