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雅慧 |
| 聯絡電話 | (03)8358141#1302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2/06/01 |
| 原公告日 | 112/05/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元 |
| 總計 | 5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6/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6/08 10: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6,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2/07/0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規格聯絡人:歐嘉珍復健師 03-8358141-1108 採購聯絡人:總務室 林雅慧專員 03-835141-1302 (2)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投標廠商聲明書。 █切結書。 █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切結書 及揭露表。 █查詢押標金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3)規格文件: █醫療器材許可證(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 或附件,皆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中文仿單(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 皆需附,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者得免附)。 █醫療器材GMP/QSD認可登錄文件。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 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屬第一等級(滅菌或具測量功能者)、第二等級 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 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規格審查表(A以中文仿單為優先審查依據。B中文仿未載明者以原廠文件 (datasheet、型錄、說明書、使用維護手冊等...)輔助審查。C如上述所稱中 文仿單與原廠文件內容在同一項規格上描述不一致者以中文仿單為主。D 請檢附開標檢核表,並提供佐證之文件。) █規格或型錄(請加註公告規格之項次,以加速審查速度) (4)投標廠商價格文件(請放入投標標價清單、契約三用文件表單)。 本案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花蓮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花蓮分處開立 之採購契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5)本案第一次招標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三條規定,業已事先簽奉核可,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6)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原住民地區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5之1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以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8 條規定辦理,第一次招標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資格 標或無法順利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者,則改就合格投標廠商辦理後續開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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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