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雅慧 |
| 聯絡電話 | (03)8358141#1302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8/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8/16 11:00 |
| 開標地點 | 總務室1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2,5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繳納證明 █醫療器材販賣(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 █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第一次投標) █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查詢押標金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採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 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 2.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同上)下載標單。 3.本案規格連絡人:護理科 林佩珊督導 03-8358141-6515 4.投標廠商規格文件 ■ 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型錄或其他證明文件(請加註公告規格之項次,以加速 審查速度) (產品無型錄者以投標規格替代) ■醫療器材許可證及免許可證之證明文件、應附藥商許可執照及中文仿單 ■同等品聲明書(非同等品免附) 5.投標廠商價格文件■1.請放入投標標價清單、契約三用文件表單。 6.本案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花蓮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花蓮分處開立之採購契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7. 本次招標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三條規定,業已事先簽奉核可,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8.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原住民地區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之1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以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8條規定辦理,第一次招標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順利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者,則改就合格投標廠商辦理後續開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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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