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其他商業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 花蓮市 中正路600號 |
| 傳真號碼 | (03) 8356409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3/12/05 10:00 |
| 原公告日期 | 103/11/2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花蓮縣-花蓮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86517510 |
| 廠商名稱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民生東路3段115號及117號 |
| 廠商電話 | (02) 21751313 |
| 決標金額 | 392,545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4/01/01 - 105/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6743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20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29 |
| 廠商代碼_2 | 03077208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信用卡刷卡收單業務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397,083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92,545元 |
| 未得標廠商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397,083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公告更正序號 | 003 |
| 決標日期 | 103/12/05 |
| 原決標公告日期 | 103/12/24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10/14 |
| 契約編號 | 10310001-L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92,545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21.100.47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附加說明 | 本案為兩年契約,決標價為每筆手續費用1.73% 1.本案於103年9月18日請購專用簽載明(以原案契約價金金額條件下,得後續擴充一年,以一次為限。)並於103年9月25日簽奉首長核准在案。 2.並於契約書及投標須知中載明。 更正決標105/10/13 主旨:有關履約廠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攬本院之「信用卡刷卡收單業務(案號:10310001-L)」,本院同意依貴我雙方訂立之契約規範辦理後續擴充事宜,詳說明段。 說明: 一、復該公司105年07月01日玉山總卡(商)字第1050701023號函。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所稱「以換文方式辦理」,例如雙方以公文書面相互確認相關事項;另所稱「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原契約得載明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注意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且不得逾原採購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於招標前所計算之採購金額。」 三、綜上,本案於103年12月05日辦理開、決標時,決標金額為新台幣(下同)39萬2,545元整,加本案預訂擴充金額為21萬5,559元整,合計為60萬8,104元整;截至105年6月止已執行計41萬4,888元整,餘額19萬3,216元整為可執行之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支付上限。後續擴充履約起訖係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二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終止。 四、另請貴公司惠予配合開通「銀聯卡」支付功能,俾便貴我雙方業務推展之順遂,共創雙贏。 五、本案業奉機關首長於民國105年8月5日花醫總字1051100389號函核准辦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