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付款:依據經濟部能源局製訂「節能績效保證專案推廣補助要點」,機關經公開招標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執行專案計畫,提供節能效益保證服務,廠商先行支付所有的初期成本,廠商保證專案計畫節能率(專案計畫節能率:係指專案計畫範圍中,節能改善施行計畫後之節能總量除以未改善前能源總用量之百分比率)達40.6%以上者,並以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M&V)方式,確認節能改善績效達到預期目標,第一階段驗證後,執行5年(5期)後續階段驗證之節能績效保證服務期間,依工程期間、完工後及量測驗證分期支付廠商之費用,節能服務期間廠商需負契約工程保固之全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須為符合經濟部能源局「節
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要點」之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
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IG03010項目者)。並具有丙等以上冷
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E602011項目
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有效期限內之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經濟部核發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押標金(新台幣410,000元整)
(八)服務建議書10份
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資格詳細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
2.本案採固定金額價格不納入評選,評選須知修正。
3.本案不分段開標,投標須知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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