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4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秀蓮 |
| 聯絡電話 | (08)7363011#2255 |
|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
| 傳真號碼 | (08)73671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期間:2次每次1年。 2.增購之金額:每年新台幣1,931,112元整,2年共計新台幣3,862,224元整。 3.增購之項目、內容、數量:履約期滿前60天得標廠商得向機關提出續約申請,機關查核得標廠商無違反採購法101條規定並於履約期間持續取得GMP藥廠認證,得依本案決標價辦理換文續約,不再另行議價,惟契約得依工程會最新範本及原契約履約實務需求修正契約條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1/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1/30 10:00 |
| 開標地點 |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0,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2/2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03/01~109/02/29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與本標案相關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2)中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具GMP合格中藥廠之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01.投標廠商聲明書 02.招標投標契約三用文件 03.投標廠商投保切結書 04.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05.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0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07.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本案業務聯絡人:藥劑科吳建民藥師08-7363011#2159 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林秀蓮專員08-7363011#2255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日內,取得TAF之資格認證,並將認證書送交機關備查(不可歸責於廠商之情形除外),未取得認證前廠商仍應依據TAF評鑑標準進行各項作業。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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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