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至本院出納室繳款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4/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甲級廢棄物清除廠商)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押標金:新臺幣495,000元整。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處理生物醫療廢棄物廠商均須符合環保法規取得清除或處理許可證: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清除許可項目),同時需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同意代處理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需求說明書連絡人:總務室 廖木祥組長 聯絡電話:(07)6613811分機1731 。
2.廠商證明文件請放入標封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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