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本院總務室
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付現,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洽購。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本院行政大樓4樓總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9月15日起至118年9月14日止,計3年●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公立醫院、公立學校或公立研究機構、私立大學及非委託私立機構經營之公立醫院免附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及納稅證明
■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如無營業稅繳款證明者,應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證明文件。
▓1.醫院至少設有內科、神經科、家庭醫學科、皮膚科、整型外科、神經外科、婦產科、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放射診斷科、麻醉科、病理科、牙科、眼科、皮膚科、兒科、急診醫學科等及須具急性病床合計二百五十床以上,且精神急性一般病床二十五床以上,需檢附開業執照等證明文件。2.醫院評鑑、教學醫院評鑑合格相關之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應提供本案公告日起之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醫療服務)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工本費用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20%);人工領取: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付現,郵購以匯票付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購者: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洽購。
2.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院總務室,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的名稱項次,貼足郵票50元,購置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開標地點】:本院行政大樓4樓總務室。
【其他】:餘詳見投標須知及契約書。本案規格連絡人: 葉小姐;電話06-2200055#2203
PS.需求說明書、投標標價清單、勞務採購契約中之放射醫療業務及急診服務支付金額項次〝合計〞金額誤植〝每年合計〞,更正為〝合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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