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行政中心4樓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申報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經消防署審核認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機構或者甲種電器承裝業。2.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資格者(設備師1名、設備士2名),其資格須符合消防法第七條第四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並附上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一年以上等。3.品管人員並附在職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証明文件等且須於公司投保1年以上者。4.廠商納稅之證明.5.廠商信用之證明。餘詳投標須知及規範補充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工本費用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20%);人工領取: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付現金,郵購以匯票付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購者: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洽購。
2.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院總務室,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的名稱項次,貼足郵票,購置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開標地點】:本院行政中心4樓總務室。
1.餘詳見投標須知及契約書。本案採購連絡人張小姐.電話06-2200055#2505
本案規劃設計監造及規範:宸英企業社.
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可於領標後投標前進行現場勘查(投標廠商可視需要,洽由承辦單位派員帶領),就現場設備位置及施工應詳細勘查估算並預做規劃。
3.本次更正公告為展延等標期至112年01月10日止截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